1)第四十章 原来是亢氏_陛下,我能三个月平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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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老子没人,没刀,没银子!”

  “但老子有枪!”

  黑夜里,徐胜的声音坚硬得如同被窝里的狙击枪管。

  赵贵抓住那只小手枪,手指勾住扳机耍了个枪花儿,眼睛还凑拢枪管往里面觑了一眼。

  看不清他的表情,但是从他爱不释手的样子,就知道他是懂枪的。

  “这手铳,你从哪儿搞来的?”赵贵问到。

  “这你就别管了!”徐胜说到:“你摸一下枪管里面,是不是有螺纹?三十丈内,指哪儿打哪儿!”

  赵贵果真伸出小指头去摸了一下。然后举着手枪左瞄右瞄。

  这年头普遍使用的是火铳,像这样的手铳也出现过,但是只有那些从番岛来的西洋人手里有。

  京师里有个叫汤若望的西洋道士,手里就有这么一个类似的家伙。

  不过,赵贵觉得自己手里面的这个,似乎比那个还要高级得多。

  别的不说,光是枪管外面的抛光,就远胜他见过的任何火器。

  而且枪柄较重,里面十之八九便是药丸。这样的构造,更不是那些还需要用通条的火铳可及!

  细节,暴露了很多东西。

  “射程真的有三十丈?”他怀疑地问了一下。

  “我说的是三十丈内指哪儿打哪儿。要是不想打得这么准的话,三百丈没有问题。”

  三百丈,也就一千多米。手枪的子弹倒的确是能够飞这么远,但到了这个距离,杀伤力基本上也就没有了。实际上,一百米外子弹的杀伤力就开始锐减了。

  徐胜当然有吹牛的成分,但是对于从来没有见过手枪的赵贵来说,的确是被唬住了。

  “你应该也看得出来,药子在枪柄里,一共五发,可连续射击!”

  徐胜抛出了又一个绝对尖端的优点。

  大明此时已经有能连续射击的火铳出现了。在流传到后世的《军器图说》中,不但有了燧发枪,而且还有连珠火铳的记载。只不过现在,还没有多少人知道。

  在此时大众的认知里,火铳就应该是装一颗药子开一枪的东西。

  连续开枪?那还叫火铳吗?

  “五发子弹射完之后呢?”赵贵沉声问到。

  “换弹夹!”徐胜抛出一个空弹夹,手又缩回到被窝里。

  赵贵接过来,无师自通地将弹夹给退了出来。

  装上,又退出来。

  他的动作一开始很笨拙,但反复几次之后,便如行云流水一般丝滑,以徐胜的眼光来看,比自己这个练了三天手枪的人要熟练得多了。

  “合作的事情另说,”赵贵说到:“这把手铳送我,我保你出城!”

  徐胜本也不想什么合作。

  赵贵想要反顺复明是他的事,他想要去劫李自成的银车也随便他。

  所以只稍一迟疑,便顺水推舟地说到:“我有两个人!”

  “知道!算上你那位主子一起!”赵贵说到。

  “怎么出城?我需要绝对可靠!”徐胜说到。

  “小事一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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