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五十四章 丹妮莉丝_冰与火之血狼春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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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是她哥哥韦赛利昂,维斯特洛对她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,若是可以,她宁愿返回潘托斯那座红门院子里。但这个渺小的愿望她不愿意向眼前和蔼的老头透露,这可能会伤他的心,或许,也会让他小瞧了她。

  她已经上了赌桌,不输完或者圆满战胜对手则永远下不了桌。

  我是女王,龙之母。

  “陛下,七国为了铁王座已经乱成一团,您只是回去收拾乱局而已。”

  “我会的。但现在有人对我发起了攻击和挑战。爵士,我一生都在逃跑,”将他们赶回大海前,脑袋插在标枪前,膝盖为我而屈前,“我发誓,这一次,绝不。”

  赛尔弥爵士没有强迫她,很好平衡了守卫与谏言的职责。也许大熊会给他更直接的谏言,更有意义的行动指南,但就这个议题,她知道莫尔蒙一定与赛尔弥爵士持同等意见。他们都太想回家。

  他们在维斯特洛都有家,唯独她没有。在维斯特洛,她连一个亲属都没有,是彻彻底底的孤家寡人,她只是孤孤单单漂流在整个世界之外。

  人们说龙有三个头。她现在占据了一个,还有两个,他们在哪呢?如果我不回维斯特洛,他们会来这里见我?

  晚霞飘过高耸的金字塔,只有丝丝细小的云高挂天际,此时的弥林更美了,它被穿过云彩的阳光铺上了金色红色,连远处的海洋都被印染。

  血腥的黑夜在等待。

  她就在晚霞的夕照下用完晚餐,一杯红酒,一点烤牛肉和细面包片,就着一点黄油和乳酪以及酸酸的柠檬。红酒让她觉得身体发热,伊丽打趣她,说酒精让她变得更美。

  或许吧?她小时候跟随韦赛利昂穿行在自由贸易城邦的大街小巷,被人戏称“光脚”公主。在相当长的时间内,她都不知道何为美貌,何为丑陋,更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究竟是什么样子。当她稍微明白一些的时候,她仅能从人们的眼神中分辨自己在他们眼睛中的分量。但这也无助于她对自己的美貌进行评价,因为这分量中有多少属于美貌,多少属于姓名她永远也无法弄清楚。

  “我如果与西茨达拉结婚,你说可以平息弥林的混乱和谋杀么?”她觉得不该向伊丽询问这些问题,她们或许精通厅堂的技艺,但庙堂的则一无所知。

  伊丽睁大了眼,这可爱模样几乎逗笑她,“卡丽熙,我不知道。您真的要做这样的决定么?他的发型实在太丑了,胡子也可笑,而且瘦弱,绝对服侍不好您,您还不如娶我。”

  她终于笑了出来。这个小傻瓜,她想。

  西茨达拉或许外形并不出众,但丹妮莉丝认为他拥有统治的智慧,柔顺的性格。想到他多次请愿开放竞技场,她还认为他具有坚韧的品质以及一点儿风趣。这并不是一个让人讨厌,或者让她自觉远离的人。

  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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